作者: 佚名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4-09-28 16:30:50
状态: 完结
字数: 8.14万字
阅读人数: 18.60万人在读
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相依为命的秦姐死后,孟舟川养了我十年。他一直把我捧在手中,将最好的东西给我。十七岁那年生日,我不愿再叫他姐夫,偷偷许愿要嫁给他。那天后,孟舟川便避我如蛇蝎,用各种方式羞辱刺激我。忌日那天,孟舟川带着女友留宿。我在楼下听了一夜的恩爱,忽然决定斩断这段不伦的感情。孟舟川大婚当日,我留下十年的养育费,送上最真诚的祝福。然后抹掉自己存在的所有痕迹。彻底在孟舟川的世界里消失。后来听说,孟舟川在大婚那天疯狂找寻我的踪迹。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
第六章2024-09-28 16:30:50
【原文摘录】
......
晨露熹微,在清晨第一缕阳光下闪着光。
我坐在院子里的凉亭,不知道是泪水,还是露水,打湿了地板。
身体早已经麻木,心脏却隐隐作痛。
昨天是姐姐十周年忌日,孟舟川带着一个女人回家,留宿整夜。
他们在房间里恩爱了一整夜。
我在楼下听了一整夜。
寒风拂过单薄的身子,手腕处的红线断裂,一枚平安扣掉在地上,碎成两半。
雕刻在平安扣上的合照,像是海边的沙画,缓缓消失。
我仰着脖子,努力控制流下的眼泪,目光越过金色的云彩,看到了更久远的从前。
十年前,姐姐将我从孤儿院带回家,摸着我的小脑袋,说我们是一家人。
第二天姐姐车祸去世,我以为自己又变成了无人爱的孤儿。
是孟舟川强忍着悲伤,用同样的动作,告诉我会完成妻子的心愿。
从那以后,孟舟川便将我捧在手中,把最好的东西给我。
十年来,孟舟川拒绝了一个个投怀送抱的女人,独自养育我。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十七岁生日那晚,孟舟川推出来一个十几层的大蛋糕,笑问我生日愿望。
我双手交叉,闭上眼睛,说要嫁给孟舟川,完成姐姐的心愿。
从那天后,孟舟川便与我保持距离,通过各种方式疏远我,羞辱我。
直到昨天晚上,孟舟川故意挑选在忌日,破例将女人带回家,恩爱了一个晚上。
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过去,迎着清晨的寒风,我忽然觉得累了。
我不该在十七岁的年纪爱上姐姐的丈夫,那个我一直不愿意叫姐夫的男人。
这段不伦的感情,就让他随风而去。
我捡起地上碎裂的平安扣,丢进垃圾桶,然后拨通了一个号码。
【我想通了,打算以后跟你留在国外生活。】
电话那边传来爸爸喜极而泣的声音,亲切的叮嘱着。
【太好了,女儿,爸爸当年有不得已的苦衷,才把你放在孤儿院,如今你要回到身边,以后一定会好好补偿你的。】
【我马上让秘书去办理签证手续,大概半个月,这段时间你好好跟亲朋告别,毕竟以后很少机会回国,团聚就更难了。】
【尤其是你姐夫,他把你养大不容易。】
爸爸是亲生的,经过亲子鉴定,做不得假,一个月前忽然找到我,说是我的亲生父亲,要带我出国。
我把他当做神经病,置之不理。
当然,我舍不得离开孟舟川,觉得他之所以找其他女人,无非是想要斩断我不切实际的念想。
一个女孩儿怎么能爱上自己的姐夫?
这样会让他成为圈子里的笑话。
—— 引自章节:第一章
我抬起头,轻轻攥着衣角,轻声道:【余姐姐。】
她叫余帘,孟舟川对外官宣的女友,曾在其生日宴会上放过千万烟火,照亮了整个夜空,成为一段佳话。
自从十七岁生日那次许愿,孟舟川便开始冷落我,不再像从前那样捧在手中。
可余帘出现后,孟舟川把我当做陌生人,眸子里的无情厌恶写在脸上。
像是一把把钝刀,在心脏切割。
余帘挑起我的下巴,端详我的脸颊,啧啧讽刺:【长得倒是挺乖巧,只可惜心思龌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对孟舟川的心思,趁早死了这条心。】
【你应该明白自己的身份,爱上自己的姐夫,可是大逆不道,换做是我,早就该滚出这个家,明白吗?】
我缓缓抬头,对视着余帘挑衅的目光,淡淡的笑了笑,真诚的说:【那我祝你能在这个家里长长久久的待着,永不离去。】
余帘像是听见天大笑话,以为我在讽刺她,抬起手就要抽我,这时楼下却传来脚步声,她顿时露出玩味的阴寒之色。
【猜猜看,如果我们同时摔倒,他更在乎谁?】
不等我说话,余帘便将手中的红酒泼在我脸上,然后把我扑倒,从楼梯摔下去。
我只觉得身体快散架,疼得无法呼吸。
一道高大的身影如风而来,掠过我的身边,搀扶起余帘,眼睛里都是心疼和怜惜:【怎么如此不小心,没事吧?】
余帘满脸委屈,哭道:【我只是看思雨在外边冷,想要关心一下,不知道为什么,她指着我的鼻子骂我贱人,抢走了姐姐的丈夫,然后把我推倒。】
孟舟川身体一颤,缓缓扭头,双目喷火,盯着我的桃花眼,充斥着毫不掩饰的厌恶。
【谁教你的下流手段?】
不等我反驳,孟舟川一巴掌甩在脸上,脑袋一片空白,时间仿佛停止。
那双冰冷无情的眸子,像是在凌迟我的身体。
纵有千万委屈,我明白没有半点作用。
此时的孟舟川对我无比失望,摇头道:【请记住你的身份,下次再敢对余帘不敬,滚出这个家!】
说完便将余帘拦腰抱起,打电话让私人医生以最快的速度赶过来。
余帘将脑袋埋在孟舟川的怀中,透过手臂缝隙,露出幸灾乐祸的不屑目光。
直到两人身影消失,我看着被鲜血染红的袖子,麻木的心脏,又出现撕裂般的疼。
刚才从楼梯摔下,擦破了很大一块皮。
我比余帘伤势重多了。
孟舟川不问青红皂白的偏爱以及绝情的眼神,终于将我最后一点爱意熄灭。
我在地上躺了十几分钟,才勉强爬起来,颤颤巍巍走进客厅。
—— 引自章节:第二章
我天真以为,真爱需要时间验证,也许孟舟川见惯了外边女人,才会明白谁最在乎他。
只可惜等不到那天了。
当余帘嫁祸,孟舟川不是看不出,而是无原则偏袒,眼睛里迸射出的厌恶和不耐,如同一柄锤子,在心脏砸出一个大洞,鲜血淋淋,痛得麻木。
床头柜上的合照,泛着冰冷的光,我怔怔出神,二十岁的孟舟川,穿着白衬衫,站在一株榕树下,摸着我的小脑袋,我们一起望着远方,眼睛充满对我未来的希望。
那时候的我,心有期待,念念不忘十年。
此时的我,心如止水,尘封所有的爱意。
眼前这些玩具,哪怕是孟舟川送的一片枫叶,我都好好保存到现在。
房间里的每一样东西,对我而言有着不凡的意义。
如今决定放弃,统统不要了。
尚未来得及收拾东西,余帘便来到房间,左右扫视一番,大概是孟舟川不在旁边,不需要掩饰,讽刺道:【孟舟川对我的态度,你也看到了,与我相比,你不过是个多余的累赘,霸占别墅最大的房间,但凡要点脸就该知道做什么。】
我平静与余帘对视,不知道对方还要争什么,孟舟川都如此在意她,已经把我踩在脚下,难道还不满意?
余帘把我推倒在地,在房间一同乱砸,凡是有孟舟川印记的东西,变成一片狼藉。
我神色平静,心中甚至没有半点波澜,望着发疯似的余帘,没有阻拦。
反正这些东西,我也没打算要。
余帘满意看着自己的作品,捡起一块碎瓷片,朝我一笑,得意道:【如果我在你房间受伤,孟舟川会怎么处罚你?】
我终于明白余帘的目的,皱起眉头,都打算远离孟舟川,不再有任何牵绊,只想安静过完半个月,为什么她还要咄咄逼人?
余帘用瓷片将手臂划破,对着门口大叫道:【思雨,不要啊......】
孟舟川第一时间冲进房间,看到余帘流血的手臂,勃然大怒,狠狠瞪着我,怒道:【你是不是疯了,为什么要伤害余帘?】
我心中苦涩,摇头:【我没有。】
孟舟川气急而笑,根本不给我解释的机会,寒声道:【看来我对你太好了,以至于忘记自己的身份,现在立即道歉,然后去仓库,没有我的允许不能出来!】
我娇躯一颤,委屈到泪水决堤,哪怕放弃那段不伦的爱情,可就算是个普通人,孟舟川也不该如此偏袒吧。
他明白仓库是我最害怕待的地方,却毫不犹豫把我关进去。
孟舟川到底把我当成什么?
当我被管家拖走,分明看到余帘脸上得意的神色,心中一片悲凉。
—— 引自章节:第三章
余帘在旁边惊呼一声,故作担忧,赶紧拿起酒精来到面前:【小孩子不懂事,何必这么惩罚,让我心疼死了。】
她故意用高度酒精擦拭伤口,原以为会让我痛哭,可惜残酷的三天,让我早就变成行尸走肉,身体麻木失去疼痛的知觉。
余帘不见我痛苦的样子,觉得好生无趣,便回到孟舟川身边,撒娇道:【过两天是七夕,我要送你一个惊喜。】
孟舟川像是没听见,目光一直落在我的手臂伤口。
我知道他在等我的回答。
孟舟川一直都如此霸道,发出的询问,必须得到答案,也不允许我有任何隐瞒。
我摇摇头,语气平淡:【刚开始不疼,就忘记了。】
孟舟川脸色缓和,或许是我的回答减轻他内心的愧疚,起身道:【等下我要带余帘去买礼物,顺便送你去医院吧。】
我本想拒绝,可看到孟舟川严厉的目光,只能点头。
其实孟舟川将我丢进仓库时,不是不知道我受伤了,当时鲜血染红衣袖,只是不在乎而已。
他的眼中只有余帘,恨不得将整个医院搬到家里检查身体。
余帘只是衣服脏了,而我是超敏体质,一点小小的皮外伤便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曾经的孟舟川因为我不小心被鱼刺卡到,雷霆震怒,解雇了厨师,把城市最好的耳鼻喉科专家请到家里,在我床边守护一夜。
如今的我比以前伤势重多了,他也不过是良心发现,提醒两句。
天堂有多幸福,地狱就有多寒冷。
幸好我不在乎了。
车子离开别墅,路边的风景走马观花,被关了三天的我,疯狂呼吸外面的空气。
孟舟川觉得自己的惩罚起到很好的效果,颇为满意,脸上多了不少笑容。
两人在前面谈情说爱,浓情蜜意。
后座的我成为他们爱情见证者。
车子开的不快,我有点烦躁,在黑暗仓库没什么感觉,出来后身体虚弱,只想尽快到医院。
本来身体就不好的我,应该好好保养身体。
毕竟再过半个月,我就与孟舟川再也没关系了。
余帘惊呼一声,说道:【我把包落在房间,里边有份重要的协议。】
孟舟川立即停车,回头望着我:【不顺路。】
余帘故作抱歉,不好意思起来:【这样不好,毕竟她受伤了。】
我只是淡笑着说了一句没事,打开车门,为了不影响两人,轻轻关车门,本想要说自己可以去医院,车子已经扬长而去。
孟舟川似乎一秒钟都不想看到我。
毒辣的太阳当空,下车的地方距离医院四五公里,我身上没有手机,只能拖着疲倦的身体,一步步挪向医院。
也许是阳光太刺眼,所以才会流泪吧。
—— 引自章节: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