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4-11-03 18:13:31
状态: 完结
字数: 9.78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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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指数:★★★
【内容简介】
如果不是遇见明朗,她早已死去,在山上的那个夜晚。可是,明朗失踪了。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
第五章2024-11-03 18:13:31
【原文摘录】
世界就是如此奇妙。
小费从小就是一个罪不可恕的存在。
母亲是钢琴家,不是世界巡回演出便是在家自娱自乐。
父亲搞摇滚乐,家里放满了猫王与披头士的唱片。
耳濡目染外,四岁开始小费就被逼着学钢琴和架子鼓,早上是钢琴,下午是架子鼓,夜晚还要学声乐。
可惜她天生五音不全,对音乐一窍不通,即使花很多时间,还是让人失望。
五岁小费上幼儿园,六一儿童节活动最后节目是大合唱,表演前夕,老师婉转地告诉她,她不能上台表演了。
小费隐约知道为什么。儿童节表演那天,小费还是上台了,因为她对老师说,自己不开声,只是站在人群中对口型。
演出活动空前成功,回到家,小费却挨了母亲一巴掌。
“我怎么生了你这个没出息的女儿,连对口型都跟不上节拍!”
从此,母亲没再提起这事,也不再逼她弹钢琴学声乐。那是小费最快活的时光。只是母亲没有再对她笑过。
父亲和他的乐队在酒吧演出,要么醉醺醺晚归,要么夜不归宿。父母总是争吵,最后大打出手。
小费不明白,这么极端的两人怎么会走到一起,既然在一起了,又为什么不好好走下去?
每次吵完,母亲会哭,一个人躲在房间不停地弹琴,直到深夜。父亲不见踪影,最少三天才会出现。
这样的情况持续多年。
十岁,父母离婚,小费跟着母亲生活。
十二岁,母亲嫁给一个大她二十岁的老美,移民美国。老美不要拖油瓶,小费跟着父亲从广州三元里搬到了北京三里屯。
父亲在北京又组了一支乐队,办了一个工作室,经常不回家。
后来他回家了,带来了一个年轻的女人,据说是乐队的贝斯手。
贝斯手与他睡一个房间,穿着他的衬衫去给小费买豆汁和驴打滚。
小费不喜欢那个女人,不喜欢豆汁和驴打滚。最不喜欢北京,因为她带着口音的普通话总被嘲笑,模仿。
母亲移民前把小费交还给父亲抚养的唯一条件是,要把小费送去音乐学校。他答应了。
小费被送去一所专门培养音乐生的中学,这里的女生们打扮得像孔雀,好多男生都是娘娘腔,说话掐着兰花指。
她一点也不开心,宁愿回到以前的学校,穿老土的校服。
高三这年,有个男生向小费表白,居然戴了一个女孩子戴的、有两个小团子的毛线帽,指甲还染了红色的指甲油。
小费被恶心到了,就像吞了一千只苍蝇那么难受,胃里不停有东西在翻滚。
“你喜欢我什么了!”
“你特别呀,你特立独行!”
—— 引自章节:第一章
咖啡厅离住的地方只有几百米,小费钻进地铁站。这里寒风没有那么猛烈。地铁站有许多人在卖唱,抱着吉他的,带着音响的,一整个乐队的,还有清唱的。小费停在一个男人,不,应该说是男生面前。
并非他唱得特别好,反正,非常难听。像枯朽的藤木在火中炙烤,像老师指甲划过黑板,像椅子与地面接触,刺耳,让人头疼。伴奏是一把小口琴,唱一段,吹一段,折腾路人的耳膜。
他前面放了一顶帽子,里面空空如也。
他唱得很认真,世间万物与之无关,即使路人都皱眉匆匆而过也毫无知觉。小费觉得他和自己很像,明明费劲了心思,依旧得不到回报。
于是,她在他的帽子里放了五十块钱。
男生抬头,给她露出一个感激的笑:“谢谢。”
一首歌两块钱,小费花了五十块,男生固执要唱足给小费。听了十一首歌。最后她实在听不下去,制止了他。
“我还有事,我先走行吗?”
“可还有十四首!”
“那我明天晚上过来可以吗?”
“我明天可能不在这里了。”
“那就不用唱了!”
“不行!”男生固执得像头蛮牛。
小费也恼了:“那你把剩下的钱还给我!”
“我没钱,这是我第一笔收入。我在这里唱了一个星期,这是我唯一的收入。”他的声音和头越来越低,小费才发现他的衣服脏得可以。
“那你为什么还唱?不做些别的工作?”
男生没有说话,低头收拾东西,紧紧地捏着那五十块钱。他问小费:“我请你吃面好吗?然后找钱还你!”
离开时候小费才发现,他走路一瘸一拐,左脚明显受过伤。虽然很不礼貌,她还是问了:“你的脚怎么了?”
他叫明朗,一年前还是一个体操运动员。七岁进了体校,十岁参加比赛,十九岁在一次训练中出事故摔伤了腿,从此瘸了。
他们不需要残障体操选手,这些年表现平平拿到的钱勉强只够医好自己的脚。
退役后没技术没文化也没有钱可以生存,不敢回家,怕父母伤心,只能留在北京苟延残喘。
讲完这些,明朗低下头吃面,安静地大口朵颐。
面条煮熟后过冷水,加上麻油辣椒油酱油醋白糖和花椒粉,再加上蒜蓉姜蓉香葱切丝的黄瓜和绿豆芽一起搅拌,满满的一大碗凉面,只要三块钱。
他带着小费左弯右拐来到这家躲在巷子里狭隘破旧的面馆。来了北京五年,小费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凉面。她多要了两瓶啤酒,莽汉般用牙齿咬开:“来,我敬你一杯。”
“我不会喝酒。”
“不喝就是看不起我!”
—— 引自章节:第二章
小费在家里玩了整整一天游戏。暮色降临,华灯初上,父亲依旧没有回家。小费收拾了东西,穿着那件白色羽绒服背着包裹,离家出走了。
这不是小费第一次离家出走,第一次学钢琴一直练不好被母亲打了一巴掌,她离家出走了,在家门口站了几个小时,没人出来找她。第二次是父母离婚那会,她什么都没带在外面流浪了三天,又灰溜溜回到家里。
她知道,这一次依旧没人出来找她。
从家中出来,小费沿着公路往南走。天幕浓密,车水马龙,流光倒影,北京的夜色真美。这里有许多在为梦想打拼的人,而小费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这样沿着公路一直走。
在体育广场,小费遇到了一群年轻人。他们背着背包,带着头盔,坐在各自的自行车上,正在热烈地讨论着该往南还是北。
这是一群怀揣梦想的年轻人,他们经常骑车远行。这一次,他们又聚集在一起,准备骑车来一场为期一个月的旅行,没有目的的旅行。小费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加入他们。
“我能加入你们吗?”她问。
“可是你什么都没有呀!”他们这样回答,“而且你年龄太小了!你父母知道吗?”
“我能吃苦的,让我跟着你们!好吗?我绝不拖累你们!”
母亲去美国前,给小费留下一张卡,这些年,她一直把它带在身上。这是一笔不小的财富,十七岁生日这天,她第一次动用,给自己买了自行车和出行装备,当是给自己的生日礼物。
当天夜里,小费与他们一起露宿在天桥下,听他们畅谈这些年的所见所闻。
第二天,出发。
这支队伍除去小费有五人,一对兄弟,一对情侣,还有一个老外,德国人。老外说着一口滑不溜秋的普通话,骑在小费后面,话很多。
“我们去过最远是甘肃,那里好多地方车都过不了,就下车扛。”
“我有个女朋友,很高很漂亮,但最后她觉得和我在一起吃苦,就不要我了!”
“这次回去,攒钱,去西藏!你要和我们一起吗?”
小费问他:“你一直以来话都是这么多吗?”
“当然不,我只对感兴趣的人说话。”
小费天生不喜欢油腔滑调的人,扯出个笑,加快步伐,骑到那对兄弟身边。
—— 引自章节:第三章
路过钢筋水泥,穿过湖溪水涧,走过乡村小镇,他们来到山野丛林。白天,他们边游玩边赶路,夜晚睡在天桥下,麦当劳,马路边,村民们的家里。越往外走越荒芜,第六天下了第一场雪,他们被困住了,只能露宿在山野。
小费很快乐。即使好几天没洗澡,浑身散发出难闻的味道;即使吃得很差,睡得很糟,累得想趴下;即使大腿,手掌因为骑车磨出血,撕裂般地疼着。
但她是真的快乐。
夜铺天盖地袭来,他们捡了残枝败叶熟练地起火,小费从背包里拿出手机,有一条来自鼓手的短信:你去哪里了?快给我回来!
这六天,父亲只给她打了两个电话,她没接到。删了短信,把只剩一格电的手机放回外套里。小费问那对情侣:“你们有酒吗?”“没有。”
她又问那对兄弟:“那你们呢?什么酒都可以。”
得到否定回答后,老外叽叽喳喳开声:“你想喝酒呀!有什么企图,是不是想酒后乱性呀!可惜呀,这里怎么可能有酒……”
小费觉得聒噪,用外套蒙住头,靠着枯朽的树干睡觉。醒来后,他们已经搭好了帐篷,连同她自己那顶。那对兄弟不知是打了什么野物,剥了皮去了掏了内脏架在火上烤。小费还在思考大冬天森林怎么有野物,情侣中的女孩子麻利拿出盐罐撒盐,将一块泛着焦香的肉递给她。
可能是她年龄小,可能是她加入得晚,大家都特别照顾她。
说实话,烤肉味道并不好,带着腥味,小费仍吃得津津有味。吃完烤肉,她帮忙收拾残羹剩菜。洗了手,把自己裹进睡袋里,扔进帐篷里。
夜晚呼啸的风像狼嚎,伴随着山间特有的“咻咻咻”,他们还在聊天,小费很困,全身的骨肉都发疼也无法阻止她入睡。
小费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回到广州,母亲还没有离开,小费枕在她腿上,她温柔地吻着她的脸。
真实的触感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小费迷迷糊糊转醒,发现原来真的有人在亲吻自己。睡袋已经被拉开,有人匍匐在自己身上喘息,小费挣扎着尖叫,那人却捂住她的嘴,小声咯咯地笑。
“别叫了,你以为我进来他们不知道吗?那两个男的才不是兄弟,他们和那对情侣关系一样……”
是那个老外,一路上都很照顾她的老外。他凑在她耳边暧昧地喘息,小费脑中一片空白,她曲起膝盖,用力地撞了男人一脚,趁着他还在疼痛,推开他,跑了。
男人的叫声在夜里显得特别凄厉,小费没顾得上收拾东西,只身一人拼命朝外跑。月光冰凉,她拼命地往前跑,影子在身后,像在追赶一般。
—— 引自章节: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