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佚名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4-12-25 07: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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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顾清时在死人堆里扒了一天一夜,没有扒出他的白月光,却救出了奄奄一息的我。我跟在他身边八年,从东北到上海。最难的时候,他被日本人刺中的伤口发炎,为了拿到救他的药。我曾经向别的男人脱过衣服。终于,他答应要娶我了。偏偏这时候他的白月光活着回来了。我决定成全他们。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
第四章2024-12-25 07:58:55
【原文摘录】
终于,他答应要娶我了。
偏偏这时候他的白月光活着回来了。
我决定成全他们。
……
周稚云还活着。
昨晚顾清时卧室的灯亮了一夜。
我早早起床熬好了粥,搭配他爱吃的小菜,在餐厅等他。
男人从楼上下来时,神采奕奕,毫无一夜未睡的困倦。
“用过早餐再走吧!”
“不用了,我怕来不及。”
顾清时甚至没有看我一眼,就吩咐司机开车离开。
其实来得及的,周稚云搭乘的轮渡还有两个个多小时才抵达。
是顾清时等不及了。
我看着桌上的饭菜突然没有了胃口,将花了一个多小时准备的早餐一样一样倒进了垃圾桶。
呆坐半晌,准备上楼时,电话响起。
“青璃,我接到阿云了。”
“她的身体很差,晕船晕的厉害。你看能不能把你的房间收拾出来让阿云暂住?那间房向阳、宽敞,利于阿云养病。”
男人的语气很忐忑。
“我马上让佣人收拾。”
我很乖觉。
因为姜青璃从来不会拒绝沈清时。
哪怕刚刚搬到公馆时,男人意气风发的许诺。
“青璃是沈公馆的女主人,理应住最好最宽敞的房间!”
他不是不在乎我,他只是记性不好。
我安慰自己,一间房而已。
得到我的回答,男人的语气明显松懈了下来。
“好青璃,阿云听说你最是擅长熬鸡丝粥,特别想尝一口。她坐那么长时间的船,好不容易有胃口,你受受累给她做上。”
电话那头突然传来女人的呼唤声——清时,我头晕。
沈清时急急的应着。
语气潦草的对着电话这头的我交代,
“青璃,赶紧把厨房的老参炖上,鸡丝粥用这种汤打底才更有营养。”
男人甚至来不及说再见就慌急的扣掉了电话。
我听着电话里传出的阵阵忙音,压下眼底的酸涩。
以前的沈清时从来不会先挂断电话的。
现在时局动荡,一颗老参能炒到天价。那颗老参是沈清时寻了好久,花了大价钱买来的。
“还没入冬呢,你就病了好几场,这颗老参拿来给你调养身体再好不过。”
“青璃,你要长命百岁,一直陪着我。”
男人当时的话犹在耳边回荡,只不过转眼间就换了人。
我开始觉得周稚云的回归可能会改变很多东西。
我吩咐佣人收拾好了房间,鸡丝粥也熬的香气四溢时,沈清时回来了。
周稚云是被沈清时抱回来的。
女人的脸色苍白,眉眼间都坠着楚楚可怜。
她从沈清时的怀里抬起头来。
“青璃妹妹,我在上海无亲无故只能来沈公馆打扰你们了。”
“你放心,我会尽快寻到住处——”
未尽的话被沈清时打断。
—— 引自章节:第一章
我站在楼下,看着沈清时抱着别的女人走进我原来的房间。
一瞬间觉得心口仿佛被针扎了一样,疼的很。
“小姐!”
身后的小妗气愤的跺脚。
“先生太过分了!凭什么要小姐给她腾房间啊?还有为了给她熬粥小姐的手都烫伤了!以前小姐被缝纫针扎破手指先生都要心疼好久!”
“现在居然都看不到小姐手上的这一大片烫伤!?”
她心疼的捧着我受伤的手,轻轻地吹气。
“小姐,还疼吗?”
我笑着摇头。
傻孩子,手上的这点疼算什么啊。
“去把粥端来,我给送上去。”
“小姐!”
“小妗,我是主人,要有待客之道的。”
小妗赌气的将粥递到我手里,末了还是心疼的嘱咐我。
“小姐,粥还热着呢,你小心一点。”
嘴硬心软的小丫头。
我敲门进入的时候,沈清时正将女人的发拢在一处,方便她坐起来。
周稚云看着我清凌凌的笑着。
“清时给我的信里一个劲的夸妹妹的手艺好,我今天有口福了。”
沈清时小心翼翼的将衣服披在女人背上,动作轻柔的像对待稀世珍宝。
一边从我手里接过粥碗,用勺子盛出吹凉了才送到周稚云嘴边。
一边跟着许诺。
“快来尝尝,你要是喜欢啊,让青璃天天给你做!”
手指死死的扣住烫伤的地方,我勉强开口。
“姐姐要是喜欢可以吩咐家里厨娘,她的手艺在老家苏州城都是数一数二的。”
话音刚落,女人就将送到口边的粥推开,眼泪也直直的落下来。
“我一个外人怎敢劳动妹妹呢。我听清时说妹妹在这租界有自己的成衣店,做的成衣很受上海的先生太太们喜欢。”
“我呢,就是一个无用的人,早些年跟清时走散,一个人孤零零活下来早就坏了身子,怎么敢劳动妹妹给我做饭,等我缓过来能下地了,就让我这个无用的人伺候清时和妹妹吧。”
沈清时哭了。
他抱着女人,眼底红的像渗了血。
一遍遍重复着道歉。
“阿云,都怪我,都怪我。”
“八年前,我不应该放弃找你的,我如果再坚持一下也许就能找到你了,这些年你一个人受苦了!”
男人轻柔的擦掉女人眼角的泪。
信誓旦旦的承诺。
“阿云,你放心,现在我找到你了,以后再也不会让你吃苦。”
我站在床前,看着互诉衷肠的两个人。
觉得自己像个外人。
我伸手压住突突跳的眼角,转身下楼。
“青璃!”
沈清时追了下来。
男人执起我的手,虚虚的摸着烫伤的地方。
“怎么那么不小心,还疼吗?”
原来他看到了。
我把手从男人手里一点点抽离。
—— 引自章节:第二章
我抬头看着自己爱了八年的男人急切的跑向他的白月光。
那一刻,我深切的意识到——我输了。
我输给了沈清时心心念念八年的白月光。
哪怕这八年间我陪着他从东北一路逃难到上海。
哪怕我为了拿到要救他的药,在别的男人面前脱过衣服。
哪怕在初入上海时我挡住了捅向他的刀。
这些都不及周稚云的一滴眼泪。
小妗一边哭一边给我上药。
小丫头搞不懂,哭着问我。
“先生怎么能这样对待小姐啊!他明明最是心疼小姐的。”
小妗用棉签蘸着碘伏消毒,心疼的不得了。
“这得多疼啊,小姐你要是疼的狠了就不要忍着,哭出来就不疼了。”
我深深的吸气,将眼泪压回去。
抬目环视这栋宅子。
客厅的入口处悬挂着周稚云最爱的一副油墨画。
餐厅的小摆件是沈清时从东北一路带过来的,最难的时候身无分文,他都没有舍得变卖。
因为那是周稚云送给他的十七岁生辰礼。
连公馆的窗帘都是周稚云喜欢的颜色。
那时,我觉得何必浪费心力跟死人比。
现在,我摇头失笑。
死人我都比不过,何况是活人呢。
我伸手擦掉小丫头的眼泪,告诉她。
“眼泪是掉给心疼你的人看的。”
我现在的眼泪沈清时是看不见的。
那晚,沈清时一直没有下楼。
晚餐都是佣人端进屋。
我一夜未合眼,天蒙蒙亮,就带着小妗来了成衣店。
我让店里的伙计收拾出后院。
除尘洒扫,开窗通风。
将一朵月季插进花瓶里,放在窗台。
一缕阳光斜斜的打在花枝上。
一切都刚刚好。
一直闷头干活的小妗实在忍不住,低声问我。
“小姐,收拾这后院干什么啊?又不住人。”
“怎么会不住人呢,这就是将来我们两个人的窝。”
我故意逗她。
“还是说你想留在沈公馆?”
小丫头先是震惊。
“小姐要离开沈公馆!?”
随即是害怕。
“我当然要跟着小姐!”
然后是不确定。
“小姐真的要离开先生吗?”
当然要离开。
姜青璃不是菟丝花。
我回到公馆时,已是下午。
花园里闹哄哄的,一派热闹景象。
曾经的花田被铲平踩实,上面驾起了秋千架。
周稚云披衣坐在秋千上,沈清时立在一侧轻推着秋千。
一个抬首,一个低头。
含情脉脉。
氛围刚刚好。
只是可惜了我的花田。
犹记得,那时候只不过因为我一句喜欢,沈清时就将整个花园遍植了玫瑰。
男人一脸得意的邀功。
“要让我的青璃清晨推开窗就能看见我对你满园得爱意!”
可惜,这爱意说没就没了。
周稚云远远的向我招手,指着架起的相机欢声道。
—— 引自章节:第三章
从东北到上海,沈清时最是讨厌照相。
他说,照片记录的是美好,是团圆。在东北,家散人亡,没有什么可记录的。
所以,不管我央求过多少次,我们都没有一张合照。
很快,沈清时的催促声传来。
咔嚓,快门按下。
两人变换着不同的姿势,隽隽情意在这小小的花园里流转。
我快速的按动快门,直到胶卷告罄。
恰在这时,小妗出现在窗口,以口型告诉我:
小姐,行李收拾好了。
我怕不急待的想离开。
多年的生意经验告诉我,人要学会及时止损。
沈清时叫住我的时候,我心里是有一丝期盼的。
因为今天是我的生日。
过去的每个生日,哪怕最艰难的时候,沈清时都会制造各种惊喜。
夜里堆起的雪人。
路边的小雏菊。
私下找老匠人学习,亲自打磨的手镯。
……
如果,他记得……
“青璃…”
我忐忑的期盼着。
“阿云难得有兴致,想去南京路逛逛,我银行里有事走不开,你陪她去好不好?”
心,像坠落的山石一样,轰隆隆一路滚到山底。
震耳欲聋的绝望。
“不好!”
“没时间。”
我转身上楼。
手再一次被拉住。
“青璃!阿云刚刚回来,身体和精神都很不稳定,我没办法只能多多陪着她。”
“当年如果我没有带她上街,也许她不会遭受大罪,终究是我对不起她。”
男人一双眼紧紧盯着我。
“青璃,等她好起来,我们就结婚。”
听到男人的许诺,我低下头笑了。
沈清时,我们不会结婚了。
然后,我抬起头,在男人迫切的眼神里点了点头。
这是我最后一次帮你了,沈清时。
男人欣喜的将我和周稚云送上了车。
低头殷切的叮嘱司机减速慢行,注意安全。
关上车门的一刻,男人说。
“青璃,阿云就交给你了,替我照顾好她。”
但是,天不遂人愿。
周稚云,在南京路丢了。
像八年前一样。
沈清时得到信息赶来时。
我已经跑断了鞋跟。
脚底被粗粝的地面划破,一步一个血脚印的走到沈清时面前。
还未开口,男人的愤怒像暴雨一样砸下来。
“姜青璃!”
“你明明知道阿云对上海人生地不熟,你为什么不好好看顾她!”
男人深深的看了我一眼。
“我真是看错了你!”
后来的事情,我记不大清了。
只记得那天的雨很大,天像被戳破了一个窟窿。
我跟在沈清时后面,跌跌撞撞。
后来,在一个巷子里,找到了昏迷的周稚云。
男人惶恐的抱起,一声声念着女人的名字。“阿云,没事了没事了。”
“这一次,我终于找到你了!”
沈清时抱着女人弯腰坐进车里。
—— 引自章节: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