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长耳朵的兔子
最近更新: 更新时间 2025-03-27 06: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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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古人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实际上,还有些职业是很隐秘的,某些职业完全在这三百六十行之外,今天就来说说你所不知道的古老而又神秘的职业:相灵!也就是北方常说的:憋宝!
【目录】
第1章
第2章
第3章
第4章
第5章
第6章
第7章
第8章
第9章
第10章
第11章
第12章
第13章
第14章
第15章
第16章
第17章
第18章
第19章
...
第20章2025-03-27 06:51:35
【原文摘录】
寒冬腊月的天,这个年轻小伙衣着却很单薄,外面披着一件破破烂烂的棉大衣,肩上挂着一个牛皮包,冻得面红耳赤,走路一瘸一拐的,左腿明显有些残疾。
年轻小伙自称姓陈,屯子里的人看他腿有残疾,就叫他陈瘸子,他也不着恼。
村民问他来红旗屯做什么,陈瘸子说他是个采药人,经常到山里采药,他的左腿就是采药的时候摔瘸的。
采回来的药,名贵的可以直接卖给药店或者大富人家,剩下的自己还可以做成“二皮子”来卖。
所谓“二皮子”,就是通常说的狗皮膏药。
狗皮膏原本是一种疗效不错的药膏,把药涂抹在小块狗皮上,祛风散寒,活血止痛。但旧时走江湖的人,常用这种膏药造假骗取钱财,所以后来狗皮膏药反倒成了一个贬义词。
不过,陈瘸子牛皮包里的“二皮子”却都是正宗货色,村里有个老猎户的肩膀年前被熊扒了,治疗效果不理想,长了脓疮,只用了三张“二皮子”,脓疮就被拔除了,去腐生肌,相当神奇。
老猎户很感谢陈瘸子,看他迎着风雪,拖着瘸腿在屯子里卖药,觉着他可怜,就把他迎进家门,让自家闺女做了锅小鸡炖蘑菇招待陈瘸子。
坐在热和的炕头上,喝着暖和的烧酒,陈瘸子就跟老猎户打听,大兴安岭里面有什么好药材。
老猎户常年混迹在大兴安岭,知道的东西自然不少,两口烧酒下肚,就跟陈瘸子侃侃而谈,说大兴安岭是个藏宝库,天灵地宝,什么东西都有。要说那名贵珍奇的药材,更是数不胜数。但其中最有名的,便要数那“人形参”。
人形参,便是那吸收了天地灵气,成了精,幻化成人形的极品人参。
人形参极其罕见,可遇而不可求,老猎户在大兴安岭转悠了大半辈子,也从来没有见过人形参,所以也有不少人认为,人形参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末了,老猎户好心奉劝陈瘸子回去,说现在大雪封山,根本进不去大兴安岭,就算进去了,那些名贵药材都被大雪覆盖了,很难找到。而且冬季的大兴安岭非常危险,万一药材没有采到,反而搭上自己小命,那可划不来。
陈瘸子在老猎户家里待了几日,由于自身比较善谈,也很会来事儿,跟老猎户一家相处的很融洽,尤其是跟老猎户家的闺女,相谈甚欢。
—— 引自章节:第1章
我从小在大兴安岭长大,上山打鸟,下河摸鱼都是我的拿手好戏,这样的成长环境,让我变成人们口中的“野孩子”。
十八岁那年,捕快队来红旗屯招人,家里人借此机会把我送进捕快队,让我在捕快队里好好磨砺一下性子。
没想到,我人生中的第一次“牵羊”,就发生在捕快队里。
那是一个酷热的夏季,我们去野外搞训练,晚上的时候,轮到我和王东北放风。
夏天的山林子里面格外闷热,就跟一口大焖锅似的,都快把人焖熟了。
到了下半夜的时候,我俩都有些恹恹欲睡,王东北递给我一支烟提神,刚刚点上烟,就听灌木丛里传来咯咯咯的声音,仔细一听,倒像是鸡叫声。
我和王东北对视一眼,悄悄拨开灌木丛,就看见灌木丛中间的空地上,果然有一只野鸡走来走去。
这老山林子里面,有野鸡野兔出没很正常,但是面前这只野鸡却跟我们寻常看见的野鸡不一样。
这只野鸡通体鲜红,就跟一团火焰似的,尤其是头上的鸡冠子,更是红得像要溢出血来。最奇特的是这只野鸡的体型硕大无比,至少是普通野鸡的三四倍。它踱着将军步,趾高气昂的走来走去,很有气场。
王东北看见这只野鸡,哈喇子哗地流了下来,他的右手自然而然滑向腰间,握住了步枪。
我一把抓住他的手,问他要做什么。
王东北吸着哈喇子,说这只野鸡起码有十几二十斤重,足够我们整个队的捕快美美饱餐一顿了。
我拽着王东北,让他不要轻举妄动,告诉他这不是一只普通野鸡,而是一只灵鸡。
万物皆有灵,老山林子里的一些野物,常年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时间一长,便可修炼成精。成精的野物,便叫做灵物。
在王东北这种普通人眼里,这只野鸡就是一只鸡。
但是在相灵人眼里,这只野鸡可是一件罕见的宝贝,确切地说,是野鸡体内藏着极其罕见的宝贝。
我没有跟王东北解释太多,只是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让他不要说话。
片刻以后,就听灌木丛里传来窸窣声响。
我和王东北循声望去,眼前的景象令我们头皮发麻。
只见灌木丛中,突然冒出几十上百只蜈蚣,那些蜈蚣的个头很大,每只都有寸长,浑身呈现暗红色,在灌木丛里爬行如风,一看便是剧毒之物。
这几十上百只蜈蚣爬出来以后,那只通体火红的野鸡就像是打了兴奋剂,顿时变得格外兴奋。
—— 引自章节:第2章
我没有理会他,从兜里摸出一支长短粗细跟食指差不多的香线,插在身旁的泥土里,点燃后,一缕淡淡的白烟飘出来,带着一股很特别的气味。
王东北问我这是什么东西,我告诉他,这玩意儿叫做“百里香”,是憋宝人的常用装备,用花椒、艾叶、雄黄等草药秘制而成,能够驱赶毒蚊毒虫。
因为天灵地宝大都深藏在山林里面,憋宝人经常在山林里出没,山林里多毒虫,为了保护自己,便有憋宝人的老祖宗发明了这种百里香。
百里香点燃之后,不仅没有毒虫靠近我们,附近灌木丛里的那些毒蚊,全都逃之夭夭。
我抬头看了看夜空,今晚皓月当空,月辉把山峦映照的一片惨白,皎洁的月华透过密林的缝隙穿透下来。其中一束月华,就像一支银白色的箭矢,刚好穿过枝桠,斜射入那个树洞里面。
难怪那只野鸡会修炼出了灵性,原来它每日都在吸食这纯洁的月华。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万籁俱寂,身旁的王东北已经发出了鼾声。
就在这时候,树洞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一团火球从树洞里滚了出来。
我的精神为之一振,定睛看去,但见那只通体似火的野鸡终于出了树洞,低下头,一口就将那颗混合着朱砂的蚯蚓丸子,囫囵吞进肚子里。
我用手肘撞了撞王东北,将他弄醒,让他把衣兜里的蚯蚓丸子全部拿出来,一颗接一颗滚到树洞口,耐心地给野鸡投食。
整个投食过程,我们都没有现身,以免惊动了那只野鸡,我们只是把蚯蚓丸子滚到树洞口,让野鸡自己啄食。
王东北很好奇,问我这样做到底有何用处,为什么要把朱砂和蚯蚓混合在一起?
王东北是个门外汉,跟他讲太多他也不明白,所以我只淡淡说了句:“山人自有妙计!”
等到野鸡把蚯蚓丸子全部吃完,野鸡低头转了几圈,没有回树洞,而是往另外一个方向走去。
“它又要走了,还不动手吗?”王东北有些捉急地问我。
我让他不要说话,和我一起跟在野鸡后面,远远吊着。
我们这个队的捕快全是侦察好手,跟踪是我们的基本科目,跟踪人都不在话下,更何况跟踪一只鸡。
王东北小声嘀咕:“这家伙吃饱了出去散步吗?”
“它是去找水喝,蚯蚓丸子里面混合着朱砂,吃了以后野鸡会感觉异常口渴,到时候它就会拼命喝水!”我一边说,一边拨开前面的一丛低矮灌木,透过灌木看出去,发现不远处流淌着一条山溪,月光落在水面上,银光闪闪。
正如我所料,那只野鸡此时已经迫不及待的飞奔到山溪边上,低下头咕噜咕噜狂饮。
—— 引自章节:第3章
林若雪生得明眸皓齿,窈窕多姿,从小就是村里男孩子的梦中情人。
而且,除了容貌以外,林若雪的家境条件也很好。
林若雪的老爹林万山,年轻时候曾跟我爷爷学习过挖参的本领,我爷爷退隐后,林万山就成了红旗屯最有名的挖参人。
这几年,人参的价格水涨船高,林万山抓住机遇,不但成立了自己的挖参队,还在镇上开了个售卖人参的商铺,生意做得很是红火,是咱们红旗屯第一个盖小洋房,第一个开小汽车的人。
因为林万山和爷爷的这层师徒关系,退队以后,我来到林万山的人参铺里当伙计,工资不高,但乐得逍遥自在。
最重要的是,我要在这里“守”着我的未婚妻。
我的未婚妻,就是林若雪。
我和林若雪生下来就订了娃娃亲,这事儿也是我退队之后才知道的,当时就把我乐得不行,第二天就屁颠屁颠跑到人参铺里上班。
听我奶奶讲,林万山当年跟我爷爷进山挖参,结果碰上熊瞎子,差点丢了命,生死关头,是爷爷挺身而出,把他从熊掌下面给救了回来。
林万山感激涕零,带着他怀胎十月的媳妇上门跪谢。
当时看见正在坑上玩耍的我,林万山一时兴起,就跟爷爷订了娃娃亲,说他媳妇肚子里的要是个男孩,就跟我结为异性兄弟。若是个女孩,就给我当媳妇。
凑巧,正好是个女孩,而且还是个水灵灵的漂亮女孩。
我今年二十出头,还是个精神小伙,林若雪比我小个两三岁,刚好年满十八。
农村人结婚一般都比较早,女孩子只要一成年,立马就有媒人上门提亲。
老妈生怕这个漂亮的儿媳妇飞了,林若雪十八岁生日刚过,老爹老妈就带着大包小包的礼物上门提亲。
我信心满满,想当然的以为今天的提亲会非常顺利,毕竟我和林若雪从小就是有婚约的。
岂料,当爹妈说明来意后,林万山却推诿道:“此事不急!”
老妈一听这话,顿时就急了,说:“林老板,你不会毁约吧?”
林万山摆出老板的派头,敲打着桌面说:“我林万山能走到今天,最重要的就是‘信用’两个字,当年跟陈老爷子订下的婚约,我从来都没有忘记!不过......”
林万山话锋一转,嘴角勾起:“现在年代不一样了,包办婚姻是不合法的,所以我认为,在敲定这件事情之前,我们应该先询问一下两个孩子的意见!”
“报告,我没有意见!”我把身板站得笔直,回答的掷地有声。
“我有意见!”一个冷冰冰的声音从里屋传来,然后就看见林若雪从房间里走出来。
—— 引自章节:第4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