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我家继兄十年了,但他一直都对我很冷淡,我不想再继续浪费十年了小说免费试读

我喜欢我家继兄十年了,但他一直都对我很冷淡,我不想再继续浪费十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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夭夭爱写文
耽美 - 完结

章节小结

本文讲述了洛央央与继兄许訢的故事,描绘了洛央央长达十年的单恋以及她从依赖到独立的过程。故事展现了母爱的伟大,以及成长中的情感变化,同时也揭示了青少年面对爱情时的执着与无奈。

剧情解析

故事以洛央央的成长为线索,描绘了她对许訢的十年单恋,以及她最终决定放手的心路历程。许訢的去世父亲和他与洛央央的关系是故事的重要背景,而金州的出现则为洛央央的情感世界提供了新的可能性。

精彩节选

我妈是个总裁,她有个男朋友,但是那位男朋友前些日子去世了,于是她决定养着她男朋友的儿子。

我承认,我喜欢许訢的颜值。

所以我舔了我家继兄十年,从十二岁到二十二岁,但是不知道什么原因,无论怎样,他都对我很冷淡,像是陌生人一样。

现在我大学毕业了,突然觉得我的前十年真的是浪费了,连场好好的恋爱都没谈到,他对我又实在没那个心思,所以我觉得我还是放弃比较好。

因为我发现花花世界迷人眼,好男人这么多,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于是,我换了个人舔,这次要舔性格比较温和的。

我叫洛央央,勉强是个大小姐。

我妈很有钱,她自己开了个化妆品公司,她曾经的婚姻生活只能说十分不幸,生下我之后经常被我那恶心爹家暴。

还好后面终于醒悟,离婚后带着两岁的我我开始自己打拼,从按摩师干到电子厂流水线,存了一笔钱,然后找到一个合伙人,开了家化妆品公司。

起步非常艰难,以至于花了好几年,才突然崛起,凭借极高的质量和群众一致好评,成为化妆品里非奢侈品界的顶流。

在这期间,她谈了个男朋友,本来也是搞创业的,结果正准备结婚呢,她男朋友出意外身亡了。

但老妈对她那个男朋友爱的深沉,而她男朋友和前妻还有一个孩子,他前妻不知所踪,于是老妈办好手续,把那个孩子接到了我们家。

是和我同龄的一个男孩子,少年眉眼间有着淡淡的疏离,剑眉星目,十分好看,还带着一些病态的白。

于是,我想尽办法逗他开心,在他面前找存在感,俗称舔狗。

许訢高冷虽然高冷,但是十分礼貌,而且其实对我还好,我要是主动找他说话,也能聊一聊。

又过了几年,我就发现,原来我是喜欢他。

但我总感觉,许訢对我和我妈有点儿太客气了。

自从许訢来到我们家后,妈妈就给他安排了和我一所学校一个班,毕竟我们初一了,相互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而后呢,班上就会有人发现,我俩总是一起回家,许訢的身边就会有男生问他和我是什么关系。

而我身边也会有对许訢虎视眈眈的女生,会奇妙地看向我。

于是我和许訢一致对外的说辞都是——

「阿姨家的妹妹。」

「叔叔家的哥哥。」

好吧,我属实是不甘心。

我算是女生中长得比较好看的那种,而许訢确是校草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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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她打篮球,周围都围满了看他的女生。

每当这时,我是最骄傲的,因为我跟许訢熟啊,许訢认生,所以每次包括我在内的很多女生拿着毛巾和水,他总能精准地找到我,然后来我这里。

虽然表情很冷漠,但我就是最特殊的那一个。

每次一想,心里都甜滋滋的。

这也就是初中了,慢慢地,许訢似乎对我越来越冷淡了,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

以前虽然他没什么表情,但是我们会一起回家,一起吃饭,一起写作业,我成绩退步了他也会来辅导我,我送他礼物他也会接受。

但慢慢的,到了高中,他会跟他的好朋友们一起,甚至会故意忽视我。

但是当时我是个舔狗,我根本没有注意到那么多,我还是一如既往地去刷存在感。

不过虽然我是个舔狗,我的人生也是十分精彩的,在校园里许訢是学生会长,我是纪律委的一员,因为有钱,平时没什么人敢得罪我。

我有个认识的好朋友,是个大胖墩,目测该有两百多斤,又白又胖的,平时说话和和气气的特别温柔。

他叫金州,小名金元宝,和我从幼儿园开始就一起玩了。

他妈就是我妈当年那个合伙人,听说他妈拿了小说里女主带球跑的剧本,目前她爸正在对他妈展开猛烈攻势。

我跟金元宝赌多久他爸妈能结婚。

虽然金元宝总是和和气气的,但他有一件事一直看不惯,就是我喜欢许訢这件事。

他说许訢这种冷淡的不适合我,要找也得找那种温温和和的至少对我极其体贴的。

我笑着锤了锤金元宝的大肚子。

「既然这样我还不如找你呢,你可是我见过的最温和的男人。」

我没注意到,金元宝的眼里泛起一丝亮光。

他半开玩笑道。

「那真是我的荣幸。」

其实许訢也有心情很好的时候,他也会笑的。

只是总感觉,在学校里见得更多。

我经常会给打篮球都许訢送水和毛巾,到后来,我干脆就当了篮球队的经理,负责他们篮球队的事。

篮球队有的男生偶尔会问我。

「央央姐,你和訢哥是有啥矛盾吗?我总感觉他对你有些冷淡。」

谢谢,是一直都在冷淡啊!

但是,我已经习惯了。

我习惯了喜欢许訢的日子,我了解他每一个习惯,知道他每一个爱好,认识他每一个兄弟。

我喜欢他曾经会叫我央央,会特意把笔记放在我的抽屉里,会在门口靠墙等着我和姐妹聊完然后拉住冲出来的我的衣领,带着我回家。喜欢他在我十二岁生日的时候,说希望我平安健康。

我见过他在阳光下不经意间对我温柔的回眸,见过会在巷子里抚摸猫耳的他。

我喜欢的,其实是那个温柔的许訢。

然而,温柔的许訢已经不会再对我温柔了。

叹了一口气,不再回想过去。

十年已经过去了,我如今二十二岁了。

今天,我特意喝了一瓶酒,壮胆去找许訢进行我第n次表白。

结果,好吧,又在他和他兄弟面前丢了一把脸。

但他这次的说辞太过分了,我气到掀了他们的桌子。

他冷笑着说。

「如果不是你和你妈,我爸妈不会抛下我走。」

人物分析

洛央央:勇敢、坚韧,经历了单恋的痛苦,但仍能积极面对生活,寻找新的感情方向。

许訢:高冷、礼貌,对洛央央的情感态度复杂,既有感激也有距离感。

金州:洛央央的朋友,善良温和,对洛央央的感情有着微妙的变化。

章节评论

“因为我发现花花世界迷人眼,好男人这么多,何必吊死在一棵树上。” 这句话体现了洛央央在经历情感挫折后的自我觉醒,她开始懂得放手并寻找新的可能。

“我习惯了喜欢许訢的日子,我了解他每一个习惯,知道他每一个爱好,认识他每一个兄弟。” 这段描述揭示了洛央央对许訢的深情投入,也暗示了她对这段无果恋情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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